各专项工作组、各教学系部、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根据《吕梁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总体方案》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9月评建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开展教学管理制度自查,理清现行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在管理运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进行加强整改,并全力建设。
2、初步形成“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和“教师队伍”两个一级指标评估数据和支撑材料体系。
3、完成第一批支撑材料的整理、建档。
二、工作任务
本阶段任务分为重点工作任务、常规工作任务。
1、重点工作任务
(1)2018年度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2018年度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已开放,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2:00。
承担“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填报任务的各责任部门须于9月30日前将“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录入系统。“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
各责任部门须于10月15日完成所有数据表,并将所负责录入和填报的表格打印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0月19日交回教学评估中心。
数据采集在线填报任务分解见《关于做好2018年度吕梁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2)第一阶段自查工作
9月25日前,各党政机构和教辅部门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文件材料自查工作,《吕梁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文件材料自查报告表》(附件2),于9月26日17点前,将自查报告表交教学评估中心。
9月27日前,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吕梁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及支撑材料总目录》,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对“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和“教师队伍”两个一级指标基础支撑材料的自查工作,填写《吕梁学院评建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3),于9月28日17点前,将自查表交教学评估中心。
(3)学校评建专题片及宣传画册制作与吕梁学院校史馆升级改造
本项工作由评建工作宣传办公室负责,2019年6月前完成。
2、常规工作任务
(1)评估知识学习
按照分段分项持续学习,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和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原则,由各部门组织开展评建知识学习。学习资料分段下发电子版,电子版在评建专题网下载专栏。
实行集中学习报告制度,每月每部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结束一周内将《吕梁学院评建知识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附件4)交教学评估中心。每月15日,评建办对上一月学习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5月评建办组织对评估知识学习效果考核。
2018年9月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资料(一)》。
(2)各专项工作组完成第一批支撑材料的整理提交
承担第一批支撑材料整理提交任务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第一批支撑材料清单》(附件1)规定时间节点,将第一批支撑材料提交教学评估中心。
各支撑材料形成部门同时建立本部门支撑材料档案。
(3)二级单位评建工作信息上报
学校各部门要及时编发上报本部门评建工作信息,评建办将在工作简报和评建专题网择优编发。评建办将于每月15日公布上月度各部门提交的评建工作信息统计表,此任务纳入部门评建工作考核体系。
三、工作要求
1、评建办以责任单位为对象,制作月度评建工作任务书,于每月10号前,向各单位发放月度评建工作任务书(附件5),逐月考核评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月度评建工作任务书一式三份,一份发评建任务责任单位,一份留存评建办,一份交评建工作督察办公室,作为督察依据。
2、明确材料提交程序。支撑材料形成后,经本部门检查无误,填写《支撑材料提交报告单》(附件6)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和支撑材料一并交教学评估中心。教学评估中心接收人签收后,一份教学评估中心留存,另一份交材料部门留存。
3、评建办按照评估要求,对各部门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材料,向专项工作组签发整改清单,由专项工作组,组织整改,并按时交回整改材料。
4、各部门,特别是教学系部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工作材料的整理。
5、部分支撑材料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承担支撑材料任务的责任部门填写《评建工作任务推迟完成约定表》(附件7),与评建办约定任务完成时间。任务完成后,按材料提交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6、各部门在填写相关材料时,格式上须严格按照《吕梁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归档规范与要求》执行。
附件1:吕梁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第一批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2:吕梁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文件材料自查情况表
附件3:吕梁学院评建工作支撑材料自查情况表
附件4:吕梁学院评建知识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
附件5:吕梁学院月度评建工作任务书
附件6:吕梁学院支撑材料提交报告单
附件7:吕梁学院评建工作任务推迟完成约定表
评建办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