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成立由总支书记和主任(院长)任组长的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分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评估宣传、发动,自评报告撰写,佐证材料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每个系(部、分院)设评建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与评建办的联络工作,参与评建办公室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任务;接受学校专业评估;完成各专业评估报告、状态数据及相关支撑材料;
(2)制订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
(3)负责本单位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相关各类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评建办公室反馈各类评估信息;
(4)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有关材料电子资料准备及文字撰写工作;
(5)向评建办提供所需支撑材料、原始材料,向各专项工作组提供相关材料;
(6)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培育与凝练工作;
(7)做好学校和评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